为适应教育教学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2009〕139号)、《关于修订<佛山市高明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明府字〔2011〕11号)等文件精神,佛山市高明区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40名(第一场高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职位
本次共招聘高明区中学语文教师、中学数学教师、中学物理教师、小学语文教师、小学数学教师、小学英语教师等6个学科教师共40名,属事业编制(公益一类)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由高明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报考对象资格条件由2022年佛山市高明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核。所有职位实行公开招考,经面谈、面试等环节并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择优录用。所有职位要求录用后在高明区教育系统工作满5年,其中录用在镇(街道)职位的要求在镇(街道)教育系统工作满3年以上。
二、招聘地点
湖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二里半校区体育馆)。
三、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2届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含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期间毕业并取得本科以上学历和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回国(境)毕业生,但不含已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和择业期人员)。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年龄为3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放宽至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至报名首日;
4.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5.中学职位具备相应学科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小学职位具备相应学科的小学或以上教师资格证。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就本人教师资质提交承诺书,承诺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段以及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本科学历的,在大学期间成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60%;
(2)各学科平均分在75分及以上,或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5及以上。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022年佛山市高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表(第一场高校)》,职位表的说明如下:
(1)专业:根据《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设置,考生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职位报考,如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新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
考生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职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小学教育等专业,如就业推荐表或成绩单上的专业名称无培养方向,考生须提供院校出具的培养方向证明。
(2)学历、学位: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按有关要求和程序查询认证。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本公告中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五、招聘条件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招考,经面谈、面试后择优录用。
1.招聘流程:
(1)现场报名。考生可以提前网上进行报考意向登记。
(2)对报名的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及面谈。
(3)根据面谈成绩高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不纳入最终面试总分计算),按招聘人数和参加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比例的按面谈达到合格分数人数进入面试,如分数相同,则按面谈主考评分高低确定面试对象,并通知人员面试。
(4)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5分)。
(5)根据面试成绩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6)现场签订就业协议或意向书。
2.网上报考意向登记
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填写报考意向,考生可于2022年2月21日9:00至2月25日16: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由此点击进入,稍后开通),请使用手机端在“高明通”公众号上进行意向登记,如无法登录,可尝试使用国产品牌手机登录。凡网上登记后,须到设点招聘高校现场提交纸质材料确认方为有效。
3.报名及面谈
本次招聘在高校设点现场报名、审核资料并开展面谈。
(1)时间:2022年3月5日(星期六),上午8:30-11:30,下午13:00-15:00;
(2)地点:湖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二里半校区体育馆)。
4.面试
(1)面试对象:经资格审核后按面谈成绩另行通知考生;
(2)面试时间:2022年3月6日-7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面试地点:湖南师范大学校园内,具体场室另行通知;
(4)面试形式:采用授课形式。
六、体检和考核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考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统一进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体检和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要求执行。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由区教育局按照录用考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录用的,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区教育局研究决定。
如违约不按期报到的,5年内不得报考高明区公办教师。
七、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经区教育局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办理报批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区教育局将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同级组织人事部门批准。
九、聘用和待遇
1.经体检和考察合格后,择优聘用并按所聘岗位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办理脱编手续。
2.被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的拟聘用人员,不能再参加2022年高明区公办学校其他批次的公开招聘,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进入体检及之后环节的拟聘用人员,如自行放弃的,三年内不得再参加高明区公办学校教师招聘考试。
3.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安排,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下辖相关学校工作,拟聘人员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凡擅自违约的,按相关约定条款处理。
4.本次招聘的报名、考试、体检和考核工作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本公告由2022年佛山市高明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十、考试防疫要求
结合当前疫情防控要求,报考者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方可参加招聘考试。
(一)持本人“粤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并提交报名、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2022年佛山市高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考者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以下简称“健康状况承诺书”),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报考者方可正常参加报名及考试。为缩短进场时间,请提前打印填写承诺书完整信息。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报考者不能参加考试:
1.“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报考者;
2.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
3.未按照防控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境外旅居史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下同)其他地区的报考者;
4.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报考者。
(三)可按当地防疫部门最新要求对有关防疫事项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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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
2022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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