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聘博士和高级职称人才公告

时间:2021-09-16 阅读:426
广东职业技术学院
佛山 高校

广东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广东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行政主管部门是广东省教育厅。学校现有禅城、高明、南海三个校区,目前设有13院2部,即纺织学院、服装学院、轻工与材料学院、艺术设计学院、外语外贸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商学院、智能制造学院、汽车与交通学院、教育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公共课教学部、中职教育部。2020年,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中国大学评价》课题组发布的最新完成的“武书连2020中国高职高专学科大学排行榜”中,我校在全国119所开设轻工纺织大类专科专业的高职高专院校中全国排名第一。

为支持学校发展建设,学校特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博士、高级职称人才,热忱欢迎有志于高职教育的仁人志士加盟。

一、招聘计划

(一)博士人才。毕业专业须符合我校9个特色专业群及专业要求,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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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紧缺专业优秀人才。具有硕士学位和副高或以上职称,计算机、机电、汽修、纺织等相关专业的人才。

(三)优秀管理人才。具有硕士学位及正高职称,且具有高校二级院系、人事、教务或科研等相关部门正职两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人才。

二、岗位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其他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

4.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科研创新能力以及团队协作精神,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德才兼备、乐于奉献,安心本职工作。身心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及学历和学位。 

6.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二)其他要求

1.博士(后)不超过40周岁,且本、硕、博各阶段专业相同或相近。

2.具有硕士学位和副高职称者不超过45周岁,具有硕士学位和正高级职称者不超过50周岁。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岗位待遇

获聘人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及服务协议并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符合条件的人才还可享受《广东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中对应层次人才待遇。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二)报名形式 

1.应聘者填写《广东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见附件1)、《2021年高层次人才报名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 

2.提供佐证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资格)证书、业绩成果(主要学术研究成果、主要教科研课题立项或结项证明、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等)等佐证材料的电子版(复印件和报名表纸质版面试时现场提交)。 

3.应届博士毕业生未拿到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4.请将以上材料的电子版压缩打包后发送至学校人事处公开招聘邮箱:373873986@***,邮件以“应聘者姓名+学历职称+应聘岗位(如现代纺织技术专业群教师)+毕业院校”命名;压缩包容量大小不要超过30M。 

(三)资格审查 

我单位根据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及初步遴选,根据应聘人员专业水平及业绩成果,结合用人部门专业建设发展及团队结构择优确定参加面试考核人员,未通过遴选者,不予另行通知。面试考核名单、时间、地点和面试考核形式另行通知。 

五、面试 

由学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专业的若干名专家组成高层次人才引进考核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考核筛选,根据面试结果初步拟定引进人选及引进层次类别。

六、体检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人事处组织面试通过人选到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我校支付。 

七、考察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人事处负责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 

八、人选确定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后,人事处将引进人员面试成绩及考察结果等材料汇总后报学校党委会审定拟聘人选。 

九、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广东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十、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十一、其他 

(一)应聘者应遵守招聘纪律,提供的信息资料必须全面、真实,如发现有编造假文凭、假经历、学术造假和隐瞒病情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弄虚作假、不守诚信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聘用;聘用后发现并查实的,解除聘用合同。 

(二)以上招聘内容和相关待遇要求如遇国家、省、市和学校各项政策变化影响,则以相关政策要求为准。 

(三)未取得学位者或未能按时毕业的毕业生学校一律不予聘用。 

(四)招聘管理 

联系网址:***;联系邮箱:373873986@***; 

联系电话:0757-83106900;联系人:刁老师、杨老师;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澜石二路20号广东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邮编:528041); 

投诉电话:0757-83312696广东职业技术学院纪检室(审计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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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附件1:广东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doc

附件2:2021年高层次人才报名情况汇总表.xlsx

附件3:《广东职业技术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粤职院制〔2019〕58号***

广东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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